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自考 时间:2017年09月21日

学院各系部、各合作办学单位及相关考生:

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安排,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申报。为了切实做好网上办证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时间

1、毕业生网上申报

(1)考生注册时间:11月16日~11月22日

(2)信息确认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

2、毕业证网上审核时间11月28日~2017年1月5日。

二、毕业证网上办理对象

1、符合毕业条件的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试点班考生(专科生)

2、符合毕业条件的高职高专与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衔接试点班考生(本科)

三、毕业生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毕业: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4、完成实践环节考核(含加试)且成绩合格;

5、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

6、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7、本科考生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且成绩合格;

8、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四、考生申请毕业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复印),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有效期在2017年2月28日以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2、学费交费证明材料,考生交办证材料时须先到我院自考服务中心(行政图文中心806室)开据自学考试核费单;然后持核费单,到我院计财处收费室(图文中心113室)核清学费及缴纳二次考试费用。

五、具体要求

1、我省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全部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

2、考生本人网上申请成功后携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签字,现场确认时间为(必须考生本人完成)11月21日至25日。

3、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地点:我院行政图文中心806室(地址:武汉市汉南区育才路399号)

4、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4730297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考试中心下达的文件,从2015年上半年办证开始,自考毕业数据须提前上报国家考试中心,经考试中心同意后发放毕业证,因此此次办证从时间、操作上均有调整。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交申报材料。

2、各合作单位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交办证材料,不得延误,逾期上交材料单位或考生将不予申报毕业,此次办证先提交电子名单,按名单核费、缴费办理手续,费用不缴清,一律不接收办证材料。

3、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在考务系统里打印,加盖自考办公章,申报专业必须与准考证专业一致。

4、因笔迹退档的情况,我考办会及时通知考生,如果需要申诉的考生,考生须到我办提交手写笔迹鉴定申请书,并上缴鉴定费用,如果鉴定实属代考,将对考生做停考三年处理;若鉴定为本人笔迹,将退还考生费用,省考试院立即为考生颁发毕业证。

七、特别提醒

今后毕业的专科或本科考生,符合条件需要办理免考和毕业证资格认定的考生均采用网上办理,考生需自行在综合平台进行申请,免考、学分和毕业资格认定的注册时间为每年的3和9月份,现场确认时间为4和10月份。如果没有申请将不能毕业,请考生一定注意以免耽误毕业。具体事项以当年公布的通知为准。

更多"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的通知"信息,请查看通知公告栏目。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自考招生问答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自考招生专业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自考信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