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A. 出票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B. 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C. 背书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D. 保证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