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票据经过收款人乙转让给丙,丙又转让给丁 票据背书连续,记载无瑕疵 丁与丙之交易产生纠纷,丙向甲通报 在丁向甲提示付款时被甲拒绝 理由是丁取得票据没有合理的代价 甲的拒付()

2020年07月13日
A属于对人的抗辩,有效

B不是合法抗辩

C属于对物的抗辩,有效

D属于同时履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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